原標題:讓外地人更有歸屬感
我市開通居住證辦理“綠色通道”
3月30日,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,即日起,在我市實際居住半年以上,具備5種情形之一的流動人口,首次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居住登記時,可享受居住證辦理“綠色通道”,當日辦理,當日領取。
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,市公安局以落實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、深化“放管服效”改革為出發點,決定開通居住證辦理“綠色通道”。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,到我市實際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合法穩定就業、合法穩定住所條件的流動人口,首次在居住地公安機關居住登記時,即可通過“綠色通道”,現場辦理居住證。
“綠色通道”適用于具備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流動人口。一是本人在我市實際居住,且在我市連續繳納6個月(含)以上養老保險的。二是本人在我市實際居住,且在我市連續繳納6個月(含)以上職工醫療保險的。三是本人在我市實際居住,且在我市連續繳納6個月(含)以上個人所得稅的。四是持有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頒發的房主姓名為本人(或夫妻關系)的《不動產權登記證書》,且必須已實際入住。五是持有太原市房產管理局頒發的房主姓名為本人(或夫妻關系)的房產證或網簽合同,且必須已實際入住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連續繳納6個月(含)以上”,是指申領居住證當月的上一個月之前連續繳納6個月(含)以上;最后兩種情形中,除房主外,僅限夫妻關系可以辦理。辦證所需的《參加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繳費證明》《參加太原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證明》《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》等資料,可關注微信公眾號“太原公安”“太原戶政”或微博號“太原戶政”,詳細了解開具方式。
據介紹,以前流動人口申辦居住證,需要先進行居住登記,登記期滿6個月后方可辦理。“綠色通道”開通后,材料齊全、情況清楚的,在登記的同時,即可現場辦結;如因核實材料或居住情況,無法現場辦結的,三個工作日內必須辦結。(記者裴怡劉友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