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我省契稅9月1日起降至3%
8月2日,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獲悉,9月1日起,我省契稅適用稅率降至3%,兩種特殊情況下免征契稅。
7月29日,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《關于契稅適用稅率以及減免稅事項的決定》。《決定》確定的稅率相比現行稅率有所下降,即承受住房契稅稅率保持3%不變,承受土地及其他房屋的契稅稅率從4%降至3%,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和促進市場穩定。
兩種情形免征或者減征契稅:一是因土地、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、征用,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重新承受土地、房屋權屬的,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、房屋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,或者土地、房屋權屬調換且不繳納調換差價的;二是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,重新承受住房權屬的。
對于自然人涉及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契稅優惠政策,購買家庭第一、二套住房的契稅優惠政策保持不變。(記者 孫耀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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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思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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